按照工信部的规定,工信部于2010年6月20日开始使用新的备案系统后,域名备案一律需要提交网站主办者备案照片、相关证件的扫描件、域名证书、域名真实性核验单等资料!在此之前备案成功的域名于2010年8月25号开始陆续进行资料的补交!
针对这一规定,在近期有收到需到相关地区补齐域名备案资料通知的,网即通提供您以下两种解决方案:
一是,根据接到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,按照工信部的规定补齐相关资料!(例如之前是以浙江地区的接入商接入的就到浙江办理,在泉州接入的就到泉州办理)
二是,在规定时间内与接入商联系注销当前备案,重新进行备案!
注销备案的流程:
(1) 登录工信部网站www.miitbeian.gov.cn进行备案密码索取(找回备案密码)
(2) 把备案号、备案密码提交给接入商,由接入商为其注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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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3号